江苏省常州市财政局积极依靠业务部门,各负其责,严格把关,形成了“多部门配合,提高整体管理水平;抓重点环节,提高政府采购有序、高效”的“大管理”格局。日前,该市财政局出台的《局内部政府采购管理部分重点环节工作流程》(以下简称《流程》)详细阐述了“大管理”理念。 \r\n 业务部门组成“智囊团” \r\n 每年常州市财政局在启动下一年度部门预算编制工作时,确定政府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一直是首要攻克的关卡。 \r\n 据常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处处长万薇薇介绍,《流程》十分注重发挥教科文、行政政法、经建、外经、企业、预算等12个业务部门的各自优势,通过各自有针对性的监管实现各业务部门间的互动,从而构建出完整的政府采购监管体系。 \r\n 据万薇薇介绍,《流程》提出各业务部门可结合管理需要,向政府采购管理处提出下一年度政府采购目录的调整建议;政府采购中心也可结合操作实际提出调整建议。政府采购管理处将结合这些建议,提出下一年度采购目录草案。同时,预算处、政府采购管理处、计算机信息处、政府采购中心在共同研究后提出下一年度实物配发范围和标准的建议。最终都由局政府采购领导小组审议通过后报市政府批准公布,并印发给各预算单位。 \r\n “在编制政府采购预算时,各业务部门还将对单位申报的项目预算提请单位上报详细预算,并依据下一年度政府采购目录逐项审核单位‘二上’预算中涉及政府采购项目的编制情况。”万薇薇说。 \r\n 把督促审核落实到各部门 \r\n 该《流程》的另一特点是强调业务部门对预算编制、用款计划等环节的督促审核职责,并详细列明了业务部门的审核流程及内容。 \r\n 据万薇薇介绍,在采购计划方面,各业务部门应督促采购单位在每月15日前申报月度政府采购计划表,并由主管部门审核汇总上报;在每月19日前完成月度政府采购计划表审核。采购单位增补的月度政府采购计划,业务部门应在2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 \r\n “各业务部门将详细审核采购单位的月度用款计划和月度政府采购计划表。比如在审核用款计划时,相关业务部门将审核有无涉及政府采购的项目、是否编报政府采购计划,防止政府采购项目以项目支出的名义编报用款计划、授权支付资金。审核政府采购月度计划将关注是否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采购资金来源选择是否正确、非税收入是否已足额缴入政府非税收入专户、月度采购计划目录选择是否正确等方面。”万薇薇说。 \r\n 此外,《流程》还对国库处和政府采购管理处提出要求:国库处应在每月25日前及时审核政府采购用款计划。政府采购管理处应在每月30日前审核政府采购计划。 \r\n 万薇薇告诉记者,出台《流程》的初衷是为了加强局内部相关部门之间的协调和配合,达到促进政府采购管理工作规范、有序、高效运转的目标。(陈昂) \r\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