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政府采购行为,体现政府采购“公开、公正、公平、诚信”原则,发挥政府集中采购在国家政策廉政建设中的作用,黔江区财政局不断完善政府采购监督机制,保政府采购阳光透明。 \r\n 一是“管采”分离。为了加强政府采购财政监督,对政府采购工作实行“管采”分离,财政部门对采购计划的执行、采购资金的使用、采购方式的运用、采购过程及行为进行监督。 \r\n 二是建立采购公证制度。对采购规模大、社会影响大的招投标项目,邀请人大、政协、监察、公证人员对招标过程进行现场公证监督,确保了采购工作公开、公正、公平。 \r\n 三是接受社会监督。政府采购监督在媒体上公开电话、对每个采购项目按规定公告政府采购信息,以保证政府采购工作规范进行,促进反腐倡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