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招标与投标网
欢迎访问中国招投标网!  当前时间:
推荐公告
西南大学 - 竞价公告 ...
苏州城北路(长浒大桥~娄江...
2017年度吴江区公路安全...
吴江区庙震桃南段(东方大道...
市妇幼保健院新建妇幼保健中...
苏州市吴江区玛瑙庵大桥改造...
122省道镇江丹阳段(姚庄...
南京地铁运营线路财产保险经...
苏州城北路(长浒大桥~娄江...
[评标结果公示]2017年...
2017年南京市公交专用道...
  你当前所在的位置是:首页 —> 内容页面

深圳:工程纳入预选供应商范围


 发布时间: 2017-05-22     

  深圳落实政策目标为今年工作重点

\r\n

  近日,《政府采购信息报》记者从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了解到,2009年该中心自行组织采购项目1021个,完成采购预算金额33亿元,实际采购金额29.9亿元,节约资金3.1亿元,中心人均为财政节约资金655.4万元。
\r\n  
\r\n  经过认真研究,采购中心领导班子提出中心今年工作思路为“一个确保、三个着力”,即确保2010年度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市本级政府采购计划全面执行;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着力推动该市当前经济政策和社会发展目标在政府采购领域得到有效落实;继续改革创新,着力进一步完善该市政府采购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做好基础工作,着力提升政府集中采购机构的服务水平。
\r\n  
\r\n  采购中心提出今年的主要工作任务之一是要推动政府采购政策目标的落实。中心将积极贯彻深圳市委、市政府的有关要求,根据市领导的指示就如何扶持自主创新企业,加大政府购买服务范围,推进政府实现稳增长、促转型拿出具体措施。
\r\n  
\r\n  同时,采购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在过去一年的工作中,创新性的协议采购行之有效,试行的预选供应商制度初见成效。为此,今后中心将大力推广这两项制度,并致力于研究将绿化管养、保安服务以及工程、汽车、医疗设备等纳入预选供应商范围,做到“成熟一项,推出一项”。(罗瞻  通讯员 姚文利 )
\r\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