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管理,规范采购行为,提高采购工作效率,重庆市永川区出台了《重庆市永川区政府采购非招标方式管理暂行办法》,对“竞争性谈判”、“询价采购”和“单一来源采购”三种采购方式的采购过程进行了明确和细化,以进一步强化全区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 \r\n \r\n 《重庆市永川区政府采购非招标方式管理暂行办法》在2007年《重庆市永川区政府采购实施细则》的基础上对“竞争性谈判”、“询价采购”和“单一来源采购”三种采购方式的采购过程进行了进一步明确和细化,并增添了四大亮点:一是规定了对100万元以上的采购项目文件必须实行集中会审,由评审小组严格审查采购文件的合法合规性;二是限定了“竞争性谈判”、“询价采购”两种采购方式信息发布时间,30万元以下的为3个工作日,30万元以上的为5个工作日;三是严格了单一来源采购申报条件,要求采购单位申请单一来源采购必须提供采购项目市场调查情况及相关证明文件;四是明确了询价采购可分为公开询价和邀请询价,邀请询价将通过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供应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