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广东省近500名政府采购各方当事人日前接受了系统性的政府采购业务培训。 \r\n 3月16日,广东省财政厅举办《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培训,全省各地级市政府采购监管部门、集中采购机构、省直采购单位、社会代理机构近500人参加了为期4天的系统性政府采购业务培训。此举是广东省财政厅为配合落实已于3月1日实施的《实施办法》采取的重要举措之一。 \r\n 在培训班开班仪式上,省财政厅相关负责人介绍了《实施办法》颁布的背景和意义,并对《实施办法》的内容作了简要介绍。该位负责人指出,《实施办法》不仅对上位法的规定作了相应补充和细化,对上位法授权地方立法规定的事项作出了明确规定,在完善采购程序、创新采购形式、强化监督管理机制等方面也作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是一部立足实践、着眼发展、突出广东特色的地方性法规。上述负责人要求各地市政府采购监管部门要全面准确地了解和把握好《实施办法》的各项规定,维护采购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切实履行好政府采购管理职责。 \r\n 值得一提的是,在此次培训班上每一位学员拿到的培训教材中包含了首度发布的《广东省政府采购暂行工作规范》。该工作规范对政府采购基本行为、采购程序、采购文本进行了规范,其中采购规范文本大到政府采购预算表、委托代理协议、采购文件范本,小到答疑会纪要、政府采购调查取证笔录共计30多类表格,每一个表格都有统一的规范要求和格式。据介绍,该工作规范是围绕《实施办法》制定的政府采购具体操作规程,是一本富有操作性的政府采购工作手册。 \r\n上述负责人介绍,《实施办法》的出台和实施对广东省政府采购制度改革走上法制化轨道起到了重要作用,对全省政府采购工作健康、有序的发展是一个很好的保障。而此次业务培训将更好地促进《实施办法》在全省范围内的正确贯彻和落实。(周黎洁 陈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