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2010年起,辽宁省将把违法违纪行为“晒”在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设置的投诉专栏上,以此增强依法管采的威慑力,形成有效的社会监督机制。 \r\n 日前,记者从辽宁省财政厅了解到,2010年该省将以强化制度建设为重点,规范操作程序为手段,发挥政策功能为目标,加快电子化建设为支撑,建立完善的政府采购监督管理体系。其中,明确要求建立社会监督机制,增强对违法违纪行为的威慑力。 \r\n 据了解,2010年起,辽宁省财政厅将采取5项主要措施,其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的力度是前所未有的。 \r\n 一是修改和完善政府采购法规制度体系,加强政府采购的基础性工作。研究制订对政府采购活动具体工作有指导性的操作办法,包括修改和完善有关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评审专家、协议供货商、履约验收等一系列管理办法。制订和完善政府采购相关文件的标准模板,对信息公告、招标文件、投标文件、评估报告、合同文本、验收证明、投诉处理决定等规定统一的格式,推进采购流程标准化、规范化。完善信息统计编报工作,实施政府采购信息数据录入制度,制定信息统计考评办法,召开信息统计分析会,拓展和深化信息统计分析工作。 \r\n 二是增强政府采购操作执行力度。首先是建立健全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内部控制制度,形成相互配合、相互制衡、相互约束、相互监督的规范的工作机制;其次是强化政府采购预算和计划管理,实行省直采购单位按月编报采购计划;再其次是建立健全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评审专家等各相关主体的资格审查、分类标准、监管、奖惩和问责制度。此外,辽宁还将建立合理的、市场化的有偿政府采购代理机制,实现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市场化、企业化管理。 \r\n 三是规范和改进政府采购评审制度。辽宁将按照财政部设定的模式,进一步完善全省统一的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建设,并建立评审专家不良行为记录与公告制度,加大对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 \r\n 四是加强政府采购从业人员队伍建设,开展宣传,强化服务,打造政府采购阳光形象。据悉,辽宁将通过职业道德教育和业务培训,提高政府采购从业人员的专业素质和政策水平,并加快研究政府采购从业人员准则和岗位标准,逐步建立政府采购执业资格制度,做到持证上岗,推动政府采购从业人员职业化进程。 \r\n 五是建立电子化政府采购管理与交易平台,对采购预算编制、采购方式审批、采购项目委托、采购文件编制、采购公告发布、评审专家抽取、采购合同备案、采购项目验收、采购资金结算、质疑投诉处理、信息统计等环节全部实施网上电子化操作。同时,采购办将指导集中采购机构建立统一的政府采购要素市场,建立和完善全省统一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库及商品价格信息库等基础信息平台,实现跨地区、跨部门的资源整合及共享。 \r\n 此外,辽宁省还将逐步把中小学免费教科书、药品、农村文化资源等公益性强和关系群众利益的采购项目纳入并实施政府采购,使日益增多的民生项目成为扩大政府采购规模的重要支撑点。(赵环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