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2009年9月《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出台之后,“中小企业政府采购管理办法”也在制定当中。同年9月,贵州省人大会议首次审议了《贵州省中小企业促进条例(草案)》,该草案明确表示,政府须优先采购中小企业商品,且严禁向中小企业提供有偿服务。种种迹象已表明,中小企业分羹政府采购市场似乎已不再遥远。 \r\n 但在刚结束不久的贵州省两会上,贵州省政协委员包新举例分析指出:由于贵州经济发展水平的限制,很多本地中小企业在注册资金、资质等级、业务业绩等方面都不可能与发达地区的企业处在同一起跑线上,而政府采购中常见的注册资金、项目业绩、资质等级等前置条件过高,限制了本地中小企业进入政府采购市场。许多事实表明,不少大型跨地区运营企业,由于规模大,符合这些硬性条件,很容易取得政策采购项目,但是,受其企业跨地区管理的制约,这类企业往往并不能快速高效地提供符合本地市场特定需求的、真正有竞争力的产品和服务。 \r\n 与此同时,由于政府的采购金额比较大,对交易风险的防范程度也越来越高,这使得很多中小企业即使在提供了同样的质量、价格和服务水平的情况下,仍然常常被排除在中标名单之外。而那些大型跨地区运营企业在获得项目合同后,多数又再转包和分包给本地中小企业,或者为了获得投标资格,本地中小企业只有向这些有资质的企业交纳管理费借壳来参与竞争,而这种方式既挤垮了大量有竞争力的本地中小企业,也让政府采购的成本加大。 \r\n 有业内人士分析,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呈现一高三低现象,即一方面政府采购合同授予中小企业的比例非常高;另一方面生产制造类中小企业中标比例低,中小企业直接提供服务的中标金额在采购总额中所占比例低,参与政府采购的中小企业比例低。 \r\n 为此,贵州省工商联提交的提案建议:一是降低“门槛”,促进本地中小企业进入政府采购市场。二是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本地企业。三是政府采购的交易风险可交给本地中小企业承担,提高政府对本地中小企业的信任度。由于本地中小企业有更高的竞争灵活性,可以通过合理的担保或者合同条件,让本地中小企业来承担交易风险。四是帮助中小企业开拓市场。在政府采购中,政府主动与工商联、行业协会联系,把政府采购信息传递给他们,并由他们推荐有实力、信用好的中小企业参与竞争,扶持他们做强做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