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政府采购工作要点推动《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出台的规定尤为引人注目。 \r\n 日前,财政部办公厅发布了《关于印发2010年政府采购工作要点的通知》(财办库[2010]7号),部署2010年我国政府采购工作的要点(以下简称《要点》)。与往年不同的是,《要点》除了规定8大项工作要点外,还对每项要点进行了细分,概括为26项具体工作。其中,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调,推动《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实施条例》)出台的规定尤为引人注目。 \r\n \r\n 1月11日,《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征求意见稿)》开始公开征求意见,这让无数政府采购从业者对《实施条例》)的出台充满了期待。《要点》也将其列为今年的工作要点之一,在“加强法制建设,进一步完善政府采购法律制度体系”这一工作要点中,第一条就明确提出要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调,推动出台《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并做好与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衔接,解决具体执行中无法律规定或有法律规定但操作性不强的问题。同时,还提出要研究制定政府采购违法行为处罚处分办法、政府采购供应商监督管理办法、非招标方式政府采购管理办法等规章,解决制度缺失问题。推动出台新修订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办法》,做好《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第18号令)和《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财政部第20号令)的修订工作,使政府采购活动不断适应形势发展变化的需要。 \r\n \r\n 除法制建设外,《要点》还提出了强化政策功能;规范政府采购操作执行行为,着力提高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水平;不断夯实政府采购各项基础工作;加快推进电子化政府采购建设进程;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工作;加强政府采购队伍建设;加大政府采购宣传工作力度等7方面的工作要点。其中不少规定都紧贴实际工作,使《要点》既显得“新意盎然”,又能切实起到指导作用。比如在“强化政策功能,充分发挥政府采购对经济社会的调控作用”一项中,除了提出要支持节能环保、自主创新产品以及中小企业外,还明确提出要制定支持服务外包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利用政府采购手段鼓励政府服务外包,促进服务外包产业发展;在“规范政府采购操作执行行为,着力提高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水平”一项中,提出要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建立评审专家、供应商和代理机构“黑名单”制度;在“加大政府采购宣传工作力度,为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营造良好的氛围”一项中,提出要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设置投诉专栏、不良行为公告栏,加大违法违规行为公开曝光力度,增强依法管采的震慑力。 (杨大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