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日前公布的《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征求意见稿)》,国货界定和扶持自主品牌发展是华泰汽车媒介部部长高红军最为关心的话题。 \r\n据了解,该征求意见稿并未对政府采购扶持自主品牌作出明确的目标性规定,但仅关于国货的小段论述就已让很久以来渴望政策“浇灌”的自主品牌车企浮想联翩了。 \r\n高红军告诉记者,从理论上讲,自主品牌乘用车占政府采购市场份额50%完全可以实现,但需要公务用车采购与绩效考核评价相挂钩,这样才能从根本上约束采购审批权,压缩采购预算。 \r\n据介绍,新版《汽车产业发展政策》将于2010年上半年正式亮相,该书预测到2015年,中国自主品牌乘用车达到国内汽车市场份额的50%,其中自主品牌轿车占国内汽车市场份额的40%。而目前自主品牌汽车占到了市场份额的30%。 \r\n“作为自主品牌车企,我们认为国货汽车应是指包括发动机、底盘以及全部整车车身在内的各方面全部自主,且拥有自主知识产权。而合资汽车企业、外国的知识产权被中国的企业买断、中国企业收购的国际汽车品牌等不应该界定为国货。”高红军告诉记者。 \r\n此外,他还对公务用车采购提出了几点建议:一是公务用车应率先向自主品牌倾斜,主动提高小功率、环保、节能等国产经济型汽车的采购比例;二是在自主品牌公务用车采购方面,除了政府单位做示范以外,重要的是用良好的法律制度推动自主品牌公务用车采购潮流;三是在自主品牌公务用车采购与绩效考核评价体系相挂钩的同时,建立健全长效问责机制,通过层层问责切实落实自主品牌公务用车的采购目标,或许这比只发通知、宣传引导的效果要好得多。(陈昂) \r\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