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巴东县加大对政府采购行为的监督力度,从制度、人员、资金、单位、供应商等五个关口严格进行审查,确保政府采购工作规范高效廉洁运行。1-11月,实现政府采购资金4508万元,同比增长4.38%,节约财政资金1191万元,节约率20.90%。 \r\n 在政府采购工作中,巴东县一审有关的规章制度、工作章程、采购方案、招标书、询价单等是否存在漏洞,采购的整个操作流程是否严格、规范、合法;二审采购参与人员构成是否符合规定比例和标准,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能否胜任政府采购工作,是否在以前的采购过程中存在违规或腐败行为;三审政府采购资金的预算和使用情况,同时审查采购资金的结算与拨付情况;四审采购单位的采购行为是否列入政府采购计划,有无私自采购行为,货物验收是否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五审供应商是否提供虚假材料骗取政府采购资格,是否具有独立承担经济责任的能力,是否与参与人员违规串通提供不正当利益,是否以不正当手段排挤其他供应商等。对于重大采购活动,由纪检监察、审计等部门派员进行全程监督。(湖北省巴东县纪委宣教室 郑远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