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凡列入《重大技术装备自主创新指导目录》(以下简称《装备目录》)的产品,经认定为国家自主创新产品的,优先纳入《政府采购自主创新产品目录》。 \r\n 日前,在工信部、科技部、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等四部门印发的“关于《重大技术装备自主创新指导目录》的通知”中明确要求,自主创新重大技术装备将享受政府采购政策支持。 \r\n 记者了解到,《装备目录》包括清洁高效发电设备、大型石油/石化装备、关键基础零部件及大型铸锻件在内的18个重点领域、240项装备产品。入选的装备产品都是当前国家重点建设工程和企业技术改造所急需以及与国家发展战略安全息息相关的重大技术装备。该目录将为各级政府及金融机构、基金组织支持装备制造业的发展提供参考。 \r\n 而在此前不久,国家发改委、科技部和财政部三部委出台了《关于开展2009年国家自主创新产品认定工作的通知》,企业产品获得认证后,将被纳入《政府采购自主创新产品目录》,该目录涵盖6个领域。此次《装备目录》的发布意味着重大技术装备产品也将跻身尚未公布的《政府采购自主创新产品目录》。 \r\n 工信部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由政府4个部门集中优势资源、联手力促装备制造业自主创新,在装备工业发展史上尚属首次,不仅体现了国家实施自主创新战略的一贯主张,同时表明,在装备制造业积极应对金融危机的关键时期,政府采购支持自主创新的政策功能再次被提到了一个至关重要的位置。 (赵环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