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下发《关于顺延部分品目省级政府采购协议供应商的通知》-- \r\n \r\n “鉴于2009年部分品目的协议供应商基本能满足各采购单位的需要,且协议供应商总体表现良好,故决定2010年部分品目省级政府采购协议供应商顺延今年政府采购招标的结果。”对近日下发《关于顺延部分品目省级政府采购协议供应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湖北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处处长魏承玉向《政府采购信息报》记者阐述了的《通知》出台的初衷。 \r\n \r\n 据此,九个品目的政府采购协议供应商在2010年将继续获得“政府采购协议供应商”的资格。 \r\n \r\n 根据《通知》,汽车、计算机、服务器、照相及摄像设备、办公自动化设备、公务车辆加油、办公用品、办公耗材、办公自动化设备维护的政府采购协议供应商按2009年政府采购招标结果顺延一年。顺延品目的省级政府采购协议供应商需提交其2009年度政府采购协议供货情况的书面报告,包括执行政府采购政策、履行政府采购协议供应商义务及承诺、2009年度协议供货相关业绩等。顺延品目的的省级政府采购协议供应商,经审核确认后,需重新签订承诺书。 \r\n \r\n “但办公家具、公务车辆保险、公务车辆维修三个协议供货品目仍将重新组织招标。”魏承玉透露。 \r\n \r\n 湖北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处科长王晓明具体介绍了这三个品目重新组织招标的原因。由于国家保险监督管理部门对公务车辆保险的优惠率做了重新规定,武汉市办公家具和公务车维修行业的市场环境发生了变化,故将对这三个品目进行重新招标。据悉,这三个品目的政府采购协议供应商资格,将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 \r\n \r\n 据悉,湖北省财政厅政府采购办公室具体负责对顺延品目的协议供应商进行审核确认,汽车、计算机、服务器品目的政府采购协议供应商,由厂家代表负责接受湖北省省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的审核确认,其他品目供应商按要求接受审核确认,2010年顺延品目协议供应商的价格优惠和服务承诺不变。凡不按期提交书面报告的,将被终止政府采购协议供应商资格。(作者:黎娴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