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岚山讯(通讯员 梁亮 王磊) \r\n 岚山区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倡树“阳光下采购,市场化运作”工作理念,把公共工程项目作为政府采购重要内容,加强政府招标采购监管,有力保证了招标过程阳光公正,为提高政府采购资金的使用效益,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促进党风廉政建设提供了强有力的保证。 \r\n 目前,岚山区政府采购的范围已从货物与服务扩大到所有政府投资的公共工程采购,采购规模也迅速扩大,从2006年的595万元扩大到2008年的26915万元,增长了44倍,公共工程在政府采购总规模中所占比例达到89.5%。今年1——— 10月份,该区政府采购规模已达到26853.2万元,节约资金 5739.15万元,节支率达到了22.33%;其中,公共工程政府采购规模达到21714.8万元,节约资金4671.25万元,节支率21.51%。 \r\n 该区先后出台了《岚山区公共工程政府采购实施细则》等规范性文件,进一步完善了政府采购管理机制,并充分发挥政府采购监督小组的作用,从七个方面切实加强公共工程政府招标采购的监管:一是严格招标文件的审核和执行。招标人召集监督小组共同对招标文件的合法性、合理性进行审核,对开标过程中可能出现的违规现象提前预防,详细制定了废标、没收保证金、无效标、专家无效评分等规定,并严格执行,堵塞了可能出现的漏洞,维护了招标活动的公正性和严肃性。二是专家抽取过程监督制确保公正。开标前,采购代理机构从政府采购评标专家库中按类别随机抽取评标专家,检察、监察、财政、审计部门监督确认,保证了专家评委抽取过程的公正性。三是封标后确定标底制保证标底不泄密。各投标人投标文件封存后,招标人、监督部门、中介单位审核工程预算,确定工程标底,公证处公证。去年10月份以来,该区分别对城区道路建设、污水处理厂管网配套施工、小型水库加固、土地整理项目、计生综合楼建设、垃圾处理场建设等25个项目采用了封标后确定标底的办法进行招标,采购预算33930万元,中标额25805万元,节约资金7924万元,节支率达到23.35%。四是评标现场相互监督制确保公平公正。评标会议现场采购人代表参加,采购代理公司主持开标会议,公证处、代理机构审核商务标书、计分,评标专家审核技术标书,监督部门分工监督,评审结果由会议参与各方签字认可,公证处公证。参与各方各司其责,互相配合,相互监督,保证了评标过程的公开透明,极大提高了政府采购的效率和质量。五是专家意见为准促进决策科学化。从项目立项开始,到招标文件制订、工程预算的审核,都聘请专家参与意见,尤其是评标现场的评审,以评标专家的意见为准,促进了政府决策的科学化,有效节约了财政资金。六是六家会签制确保工程优质廉洁。严格按照岚山区《财政支出流程》的规定,建设单位、财政“双业主制”切实加强工程的全过程监督,工程变更实行财政、审计、监察、监理、业主、施工企业六家会签制,工程决算实行财政、审计“双审核制”,确保了工程的优质廉洁。七是强化服务意识提高政府采购效率。灵活采用多种方法,促进项目进展。如对技术含量较低、市场透明的项目,实行低价评标法;技术含量高的项目,实行合理报价分评标法。内容相同的多个项目,实行“联项采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