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陈志刚)日前,市财政局对一名提供虚假材料的投标人开出了我市实行政府采购以来的首张罚单,处以罚款7997元。 \r\n 据了解,今年9月,湖南湘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组织了某单位教学设备采购项目,政府采购投标人沙某以洛阳某柜业有限公司名义参加了投标,成为该采购项目第四、五包第一中标候选人。中标结果公示期间,洛阳某柜业有限公司向招标代理机构和市财政局来函声明:并未授权任何人参加该采购项目的投标。经市财政局查证,沙某提供虚假材料假冒该公司名义参加投标的情况属实。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对沙某作出上述决定。同时,还对没有认真履行核实投标人资质证明文件的湖南湘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作出了通报批评处理。 \r\n 市政府采购办负责人郑重提醒少数无视政府采购法律的供应商:切不可采取围标、串标和欺诈等行为企图侥幸中标。否则,将受到重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