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近日完成了对部分环保建材定点供应商的资格审查,今后天津市政府采购活动中的工程项目、装修修缮项目和家具采购项目,凡涉及到水性涂料及腻子膏、室内装饰装修用溶剂型木器涂料和人造木质板材的,各预算单位或其委托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都应当在采购文件中明确优先采购此次入围供应商的相关产品。 \r\n 据了解,从去年10月起,天津市财政局就开始了对环保节能相关产品的定点采购工作。先后完成了节能照明产品和节水产品定点供应商的入围工作,并相应出台了《关于天津市节能照明产品定点采购有关事项的通知》和《关于我市节水产品定点采购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促进工作的开展。“目前这两类产品的定点采购工作进展良好,我们在此之后就着手开展了对部分环保建材的定点采购工作。”天津市财政局政府采购办公室负责人介绍说,“国家财政部和环境保护部近期发布了《关于调整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天津市财政局也早就出台了《关于印发<关于天津市政府采购支持节能环保建设促进自主创新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我们根据实际情况逐步落实相关政策。” \r\n 该负责人表示,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在树立政府环保形象、推动企业环保技术进步、保护环境和人体健康、节约能源、促进资源循环利用、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等方面都具有重要意义,所以天津财政局此次也出台了《关于部分环保建材产品定点采购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该市各预算单位对此项工作的落实情况提出了严格要求。该项工作全面开展后,天津市财政部门将联合相关部门加强对部分环保建材产品定点采购工作的监督检查,预算单位在采购属于环保建材定点采购产品范围内的产品时,若未在定点供应商处采购,该市财政部门将采取措施责令其改正,拒不改正的,该市财政部门将给予通报批评,并视情况拒付采购资金;属于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责任的,该市财政部门将依法追究相关单位和责任人员的责任。 \r\n 为了保证入围供应商所投产品符合国家环保标准和质量标准,此次环保建材定点采购工作在对供应商节能型资格审查的过程中,入围供应商均提供了所投产品近三个月内的在天津市产品质量监督检测技术研究院的质检报告,在本次定点采购实行期限内,天津市财政部门还将联合市质监部门定期对入围供应商进行产品抽检,并将抽检结果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上予以公布。 \r\n 此外,根据《通知》要求,如果各预算单位执行部分环保建材产品定点采购过程中发现供应商存在价格高于最高限价、质量达不到环保标准和拒签合同等情况,也要及时向天津市财政部门反映,以加强对定点供应商的管理。 \r\n 据悉,此次部分环保建材的定点采购工作共有7家供应商的70余种产品入围,定点期限从即日起至2010年12月31日。(邢晓丹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