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嘹亮的汽笛,也没有热闹的场面,日前由江苏省15个集中采购机构组成的“联合舰队”,在《天目湖宣言》的誓言中低调启航。 \r\n《政府采购法》颁布实施已经整整7个年头了,但是由于认识不到位、理解不相同等诸多现实情况的羁绊,政府集中采购机构的设置问题始终是政府采购工作中不和谐的音符。据不完全统计,除港澳台地区之外,截止到目前,全国省一级政府集中采购机构的设置模式达9种之多,并由此带来了政策理解不一致、上令下达不统一、交流学习不方便、互动机制不畅通等一系列问题,给政府采购制度向纵深发展带来了一定的障碍。 \r\n向来睿智创新的江苏政府采购人在团结合作、务实为本原则的指导下,以全省政府采购中心主任业务研讨会为载体,力图建立起一个全省范围内的各级集采机构的沟通协作机制,破解这一全国性的难点问题。 \r\n《天目湖宣言》吹响号角 \r\n9月26日,来自省市两级15个政府集中采购机构的负责人齐聚江苏溧阳天目湖畔,就共同关心的业务问题进行了一天半的充分交流和研讨。 \r\n“今天,我们聚在一起发布《天目湖宣言》,是以我们的良心、道德和法律向全社会、向全体采购人宣告,我们从事的政府采购工作是一个灿烂、阳光的事情,它不仅为财政支出改革服务,更为党风廉政建设的反腐败工程服务。今后,我们将继续配合好监管部门的工作,共同打响江苏政府采购的品牌。”此次会议的主要发起人、江苏省政府采购中心主任顾岳良此言一出,会场上便响起了雷鸣般的掌声。 \r\n共计240字的《天目湖宣言》的发布,不但成为江苏省全省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建立沟通交流机制的标志,而且明确了这支“联合舰队”的发展方向。首先,要建立一支肯吃苦、能战斗的“联合舰队”。在过去的10年里,各级政府采购中心都为政府采购事业付出了心血,得到了鲜花与掌声,也经历了磨难与痛苦。但是,由于政府采购中心之间没有上下级关系,让这些宝贵的经验与心得无法及时得到共享与借鉴。因此,“联合舰队”的成立将解决这些问题。 \r\n其次,要组建讲合作、讲团结的执行联盟。全省各级集中采购机构要以团结合作、务实为本的原则,净化和团结队伍,规范自身言行,完善内部制度建设,联手抵制采购人的不合法、不合理要求,形成合力应对不法供应商的不法行为。 \r\n再其次,要打造重操守、谋效能的品牌形象。全体集中采购机构人员一定要规范自己的言行,谨言慎行,将政府采购的“三公”原则贯彻落实到每一个项目中、每一个环节里。同时,要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尽可能地服务好采购人、提高工作效能。 \r\n最后,要营造善沟通、勤交流的合作机制。政府集中采购机构要注意加强横向和纵向交流,切不可夜郎自大、坐井观天,要用各种方式建立正常的交流沟通渠道。 \r\n“4个采购”指明方向 \r\n作为全省政府采购工作的主管领导,江苏省财政厅副厅长王汉增特意为此次大会发来了书面讲话。王汉增在讲话中首先肯定了各级集中采购机构在采购规模连续攀升、采购范围不断扩大、采购行为日趋规范、采购成效更加显著、采购队伍逐渐成熟等几个方面对全省政府采购工作做出的贡献。但同时指出,由于我国政府采购工作开展的时间有限,政策法规尚处于不断完善的阶段,集中采购工作也存在一些宣传力度不够、内部管理工作有待完善、采购范围存在短腿等不足之处。 \r\n对于今后的江苏省政府集中采购工作,王汉增提出了4点要求: \r\n一是要依法采购。采购中心应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从事集中采购工作,自觉遵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切实增强法律意识,维护采购当事人权益,规范采购行为。 \r\n二是要绩效采购。进一步提高政府集中采购的效率和效能,在合法的前提下,合理运用各种采购方式和采购手段,为采购人、供应商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服务。 \r\n三是要平安采购。采购中心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人员应时刻注意自身的一言一行,关注细节的把握和处理,养成谨小慎微的工作习惯,减少质疑、投诉的概率,为自己负责,为事业争光。 \r\n四是要发展采购。按照省委、省政府促进江苏经济发展的方针纲领,紧贴财政中心工作,促进江苏经济发展,保护民族产业,在发挥政府采购的政策功能上做出更大的贡献。 \r\n君子一言,驷马难追。会议期间,参会代表用案例评析的议题来践行他们的诺言。来自15个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均提交了自己的案例分析,这些案例有的是对成功经验的总结,以供大家参考学习;有的是对失败案例的评析,防止后来者犯同样的错误;有的是对工作实践的反思,以期对政策完善抛砖引玉。“通过这个活动,希望我们大家在今后的工作中养成以案说法的工作习惯,把握以案服人的工作原则,学会以案教学的培训机制。”顾岳良如是说。 \r\n与会代表还对提交的案例分析进行了评比。不过,顾岳良表示,评比的结果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大家聚在了一起,进行了充分的业务交流与研讨。(范春荣) \r\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