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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采中心明确采购高峰期工作目标


 发布时间: 2017-05-22     

本报讯 随着年底采购高峰期的临近,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积极贯彻财政部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央单位政府集中采购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101号文件)精神,同时明确了今年后4个月的工作目标。国采中心主任陈建明在该中心日前举办的中级培训班上对今年后4个月的工作提出了要求,一是在采购高峰期,中央各单位要加强采购的计划性,及时申报采购项目;二是各单位要严格执行国务院颁布的目录和规定,实现应采尽采;三是在采购过程中要尽量弱化采购指向性;四是国采中心与各单位之间要加强沟通和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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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建明认为,101号文件不仅对集中采购和各单位自行采购的范围作了更加清晰明确的界定,增强了集采目录的严肃性,也对实施采购计划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鉴于目录外的项目今年有所增加,国采中心在做好目录内项目的同时,也会做好采购人委托的目录外项目。同时,国采中心将与各单位加强衔接,共同研究解决采购计划执行不理想的问题。对于未编制政府采购实施计划的,集中采购机构有权拒绝采购人的委托。对于文件中规定的网上竞价的实施范围和网上竞价的价格规模上限,国采中心将与各采购单位一起在落实中严格执行规定。另外,超出协议供货产品型号和供应商范围,以及采购限额的采购项目,文件规定由集中采购机构另行组织,不得自行采购。国采中心将会严格执行这一强制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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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起日前国采中心刚刚完成的一单整合不同部门采购需求的批量采购项目,陈建明希望以后在各部门的大力配合下继续做好批量集中采购的试点工作。对于采购人提出的采购价格高的问题,陈建明也表示,国采中心希望得到真实案例的确凿信息,真正做到及时发现、及时解决,以便于加强协议供货和定点服务的价格监测与管理。国采中心将会严格执行这一强制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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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起日前国采中心刚刚完成的中央两个部门整合在一起的一单批量采购,陈建明希望以后在各部门的大力配合下继续做好批量集中采购的试点工作。对于采购人提出的采购价格高的问题,陈建明也表示,国采中心希望得到真实信息,真正做到及时发现、及时解决,以便于加强协议供货和定点服务的价格监测与管理。(袁瑞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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