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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期环境标志产品清单正式公布


 发布时间: 2017-05-22     

本报讯  近日,财政部与环境保护部联合下发了《关于调整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并公布了《第4期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以下简称清单)。再生鼓粉盒、微型计算机、太阳能集热器、复印纸等8类产品首次入围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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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了解到,与第3期清单相比,本期清单的产品类别明显增多。办公用品方面,除了首次新增的微型计算机、显示器、复印纸这类常用办公用品以外,再生鼓粉盒也一起搭上了政府采购环保产品政策的快车。而太阳能集热器和家用太阳能热水系统的入围则表明享受政府优先采购政策的产业类型更加多样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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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本期清单的执行,《通知》强调,政府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均以本期清单为准,不再执行此前公布的清单。采购人购买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范围的,应当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和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公布的第6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在强制采购节能产品范围内购买。对于同时列入环保清单和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产品,应当优先于只获得其中一项认证的产品。《通知》明确,采购人在购买轻型汽车产品时,应当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党政机关汽车配备使用标准的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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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进入清单的企业应当保证环保清单所列产品在本期环保清单有效期内稳定供货,凡因企业自身原因出现停产、无货等拒绝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拒绝提供环保清单所列产品及相应服务,或者以环保清单以外产品替代环保清单内产品等情况,应当向财政部反映,核实后将从环保清单中取消相应产品资格,同时,两年内该企业所有产品不再列入环保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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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悉,此次公布的清单将于2010年2月再次调整并公布。财政部将会同环境保护部对2009年12月底前获得环境标志认证的产品进行审核和公示。(王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