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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青岛明年市本级政采目录出炉


 发布时间: 2017-05-22     

  近日,青岛《2010年市本级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以下简称《2010年目录》)正式亮相。2010年青岛政府集中采购限额标准为货物、工程和服务类项目均为10万元。公开招标限额为5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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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于属于集中采购目录又属于协议供货范围的货物类项目,操作中该如何执行呢?对于这个问题,《2010年目录》给予了明确的约定。指出列入集中采购目录内的货物类项目,金额在10万元(车辆除外)以下且属协议供货范围的,实行协议采购。不属协议采购范围内的,单位可按规定自行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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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0年目录》对工程类采购的执行也给予了明确。规定工程类项目全部纳入政府采购流程。项目预算金额超过50万元的,采购人在填写《财政投资建设工程项目政府采购处理(流程)表》后,经财政业务处室和采购办审核,进入建筑有形市场招标采购。达不到上述金额的工程,可在市政府采购市场中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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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青岛市财政局政府采购办公室副处长麻瑞才介绍,青岛《2010年目录》与去年的在内容上、额度要求上基本没有区别。但《2010年目录》对编制政府采购预算的执行刚性却将远远超过去年。《2010年目录》规定市级预算单位应根据集中采购目录的规定,在编制2010年度部门预算时,单独编制政府采购预算,并经财政部门批复后执行。“去年我们实际也提出了要单独编制政府采购预算,但各个单位在执行上不是很到位,我们也没有予以深究。明年对这个环节我们要予以硬性的规定,执行的刚性将大大增强。”麻瑞才如是表示。(作者:冯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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