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西省直单位新一轮的空调协议供货、办公自动化协议供货已经从9月1日正式启动。江西省财政厅为此专门印发了《关于省直单位办公自动化设备政府采购第十期协议供货有关事宜的通知》、《关于省直单位空气调节设备政府采购第五期协议供货有关事宜的通知》。后续公务车协议供货、数码相机、摄像机协议供货也将陆续启动。公务车协议供货商目前已经基本确定,正处于公示阶段。 \r\n 据了解,今年江西省直协议供货与以往相比,只在细微处有小调。个别协议供货产品在品目上有适当增加,如办公自动化就增加了服务器这个品目。此外,协议供货商品在供应商数量上也有所增加,新一轮的办公自动化协议供应商数量增加至140多个。按照规定,协议供货商品原则上需在协议供货范围内进行采购。采购数量限量的,在中标的协议供应商范围内另行招标。省直行政事业单位在同一时间内采购中标范围内同品牌、同配置空调器价格低于协议供货商所提供空调器价格在5%以上的,原则上允许自行采购,但必须提供协议供货商和非协议供货商有关价格证明文件。 \r\n 协议供货有效期是此轮协议供货变动最大的一块。以往江西省直协议供货一直以1年为期限,此次调整后有效期基本都调整为2年多。对于延长有效期,江西省财政厅政府采购办公室主任曹银发认为这主要归功于江西协议供货市场的成熟。经过多年的发展,江西省直单位的协议供货已经有了相当成熟的操作经验。“我们现在的协议供货基本以招品牌为主,不受型号限制,供应商有任何新产品面市,都不会受到协议有效期的限制。按照现在的操作手法,有效期即便再延长几年,运作上也不存在太大的问题。”(作者:冯君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