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一段历史都是时代发展的一面镜子,办公电器采购也如此。 \r\n从建国初期的一贫如洗到60年后今天的一派繁荣,社会发展经历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其中,电器产业的发展让人们更为直接地感受到了时代的进步,政府办公条件也随之有了明显改观。从收音机到录音机到组合音响,从黑白电视到彩色电视再到平板电视……不断的变化改变着人们的生活,也使办公电器采购在采购方式、品目、功能等方面完成了一次次的跨越。 \r\n采购方式从控购到政府采购 \r\n“伴随着电器产业的发展以及社会经济体制的转轨,办公电器的采购方式经历了从控购(控制社会集团购买力)到政府采购的转变。”一位多年从事地方控购和政府采购工作的退体老人张桂琴与记者一同回忆起了这段采购方式变化的历程。 \r\n控购工作始于1960年,根据中央规定,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压缩公用经费中的商品性支出,即社会集团用公款在市场上购买的非经营性商品均属控制对象。但在最初的年代,对于当时的我国,办公电器还是一个并不熟悉的名字,办公电器的采购尚未起步。 \r\n办公电器控购的起点始于上个世纪70年代。1972年,根据商业部、财政部规定,凡属控制购买的商品要严格按照中央规定的审批手续,对于一切企业单位和行政单位,都要编制年度集团购买商品的支出计划,报经主管部门核定。城市商业部门要按行业指定专店、专柜、供应集团单位需用的商品。当时,作为高级消费品,电冰箱、电视机已经纳入控购范围。 \r\n“控购工作严格实行指标管理,是绝对不能突破的。”一位地方机关单位财务负责人回忆说:“当时单位购买专项控制商品,供货部门必须凭控购机关签发的准购证供应。准购证需要采购单位主管部门、税务部门、采购资金管理部门以及控购办公室等多个相关部门盖章签字,一趟手续跑下来要花很多天,那时的工作效率确实不如现在。” \r\n随着经济体制从计划经济逐步向市场经济转轨,控购在上世纪90年代中后期完成了历史的使命,退出了采购管理的舞台,即使依旧挂牌办公的地区,其职能也已萎缩至小汽车的控购管理。也就在此时,政府采购制度开始走入采购管理者的视野。 \r\n“政府采购在我市开始于1998年,还记得那年去哈尔滨参加全国政府采购培训会,正赶上松花江发大水,从那一年我开始对政府采购有了系统的了解。其实,最初几年都是在摸索,电器采购涉及得也不多,偶尔遇到大宗电器采购,一般都采取公开招标形式。”张桂琴说完将目光投向了窗外,思绪淹没在过去的日子里。 \r\n电器采购在政府采购中尽管所占比重相对不高,但由于所包含品目众多、技术标准多样、采购相对频繁,其管理一直是个棘手的问题。协议供货的采购方式为解决这一难题走出了一条可行之路。 \r\n2006年11月,《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集中采购信息类产品协议供货实施办法(试行)》的出台使协议供货开始坦然地登上中央政府采购的平台,并开始发挥其独特的作用和功能。事实上,早在2002年,河南省已经开始了协议供货的尝试,上海、四川、海南也都动手较早。目前,协议供货已在全国铺开,成为电器采购最适合的采购方式。 \r\n采购品目产业发展的平行线 \r\n从电器采购的发展来看,采购品目一直处于不断的调整变化中。 \r\n1972年,随着电冰箱、电视机产业的发展,作为当时的高级消费品的两类产品进入到国家规定的专项控制商品目录。1980年,国家对原有专控商品进行调整,增加空调、洗衣机、电影放映机、复印机、收音机和多用机。 \r\n继而随着彩色电视机、电冰箱、洗衣机开始走入城市生活,1985年,国家重新确定专控商品范围,在原来14种的基础上,增加了彩色电视机、冰箱和洗衣机共17种。1987年,又增加了各种电取暖、电煮水设备(包括电热水淋浴器)。1988年,专控商品目录又调增至29种,增加了吸尘器、电子打字机、电传机等产品。1992年,无线电寻呼机和无线移动电话也成为专控商品,当时,只有达到一定行政级别才能配备这些新出现的通讯设备。 \r\n为适应改革开放新形势的需要,1993年,国家对专控商品目录进行了大幅调整,目录内品目缩减为8类,其中电器产品有空调、录像设备、无线寻呼机和音响设备以及单价500元以上的照像机。 \r\n“电器专控商品目录的调整是与社会经济及电器产业发展相并行的,也与社会改革开放的发展紧密相随。”张桂琴从多年采购工作中总结出了自己的观点:“接下来的政府电器采购品目是以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形式管理的,由于电器产业发展已渐成熟,电器产品种类和功能繁多,此时电器集中采购目录则显得相对稳定,主要差异表现在各地区间纳入协议供货品目的不同。” \r\n目前,从各地协议供货品目来看,空调等电器采购已成为一项重要内容,但也有一些地区的协议供货尚未涉及电器。 \r\n采购功能从节支到发挥政策功能 \r\n“控购其实是计划经济的产物,其功能集中体现在指标的‘控’上面,重在抑制国家财政支出过快增长,削弱行政事业支出和社会集团消费增长过猛的势头。”张桂琴说。 \r\n压缩财政支出成为控购工作的重要功能。上世纪90年代,电器产品作为高档消费品,其专控采购支出数额相对较大,尤其无线通讯设备支出成倍增长。与此同时,部分地方财政也出现不能正常发放工资的情况,支援农业生产和新产品试制费等重点项目的支出低于预算要求的增长幅度,由此,电器采购在专项控制下体现的是压缩支出的功能,发扬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集中资金保证重点建设的需要。在关键时期,甚至停止专控商品的审批,禁止社会集团购买专控目录内商品。 \r\n“从总的趋势来看,随着计划经济逐步向市场经济转轨,专控商品目录是逐步调减的,压缩支出的力度相对减弱并逐步淡出。而接下来政府采购制度的出现则使电器采购在节支的基础上又增加了政策功能的体现。” \r\n为贯彻落实国家节能减排工作,2004年12月,财政部颁布《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简称意见),意见规定,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进行采购的,应当优先采购节能产品,逐步淘汰低能效产品。2007年底,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简称通知),通知强调,各地区、各部门和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重要意义,增强执行制度的自觉性,采取措施大力推动政府采购节能产品工作。空调机、电视机等电器产品率先入围首批节能产品强制采购清单(简称节能清单)。 \r\n2006年,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循环经济的若干意见》,积极推进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发挥政府采购环境保护的政策功能,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并建立了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简称绿色清单)。从此,节能清单和绿色清单成为政府办公电器采购的通道,节能和绿色成为电器采购的两大主题,办公电器采购在节约资金的基础上,开始充分发挥着节能环保等政策功能。(孙善臣) \r\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