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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用车在规范中昂首前行


 发布时间: 2017-05-22     

1994年—2002年公务用车进入规范期政府采购概念首次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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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阶段最显著的特点是汽车配备有了严格的标准,中国的公务用车从此走上了规范配置、规范使用的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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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之前大批量采购进口公务用车的泛滥局面,1994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出台了《关于党政机关汽车配备和使用管理的规定》,不仅首次明确了不同级别领导干部配备公务用车的标准,而且还限制了购车排量,不过,该规定并未对公务用车价格进行限制。同时该规定指出,如果公务用车达到其报废更新条件应更换国产品牌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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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该规定一开始就说明了出台此项规定的目的:即贯彻勤俭建国、艰苦奋斗的方针,节约国家财政开支,加强廉政建设,纠正一些地方和部门在汽车配备使用中攀比高档的倾向。在配备标准上,部长级和省长级干部配备排气量3.0升(含3.0升)以下车型的轿车,副部长级和副省长级干部使用排气量2.5升以下车型的轿车。这项一直沿用至今的规定在我国的公务车管理上有着特殊的意义。但是,在当时并没有关于购车价格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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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规定》中还明确了现职副部长级和副省长级以上干部今后应使用国产轿车。现已使用的奔驰、林肯、卡迪拉克、公爵王等高档豪华进口轿车,按照中央纪委《关于中央纪委三次全会重申和提出的党政机关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廉洁自律“五条规定”的实施意见》(中纪发〔1994〕5号)精神,由党中央、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机关行政事务主管部门,在现有的车辆中予以调换。其他进口汽车凡有条件调换的应一律调换,确有困难的可继续使用,达到报废更新条件时再更换国产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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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使用国产轿车的这项标准往往被人忽视。其实早在上世纪90年代初期,国家就有规定,政府干部用车应该使用国产轿车。他们使用国产轿车,当然采购也得是国产轿车。可惜由于众多原因,这条规定执行得不是很彻底。在目前的政府机关中,合资品牌车企生产的引进车型占了绝大多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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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了1999年,中央又对1994年的规定进行了调整和补充,在这次调整中也第一次提出了政府采购的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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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1999年中央出台的《关于调整党政机关汽车配备使用标准的通知》中再次强调了党政机关车辆配备要坚持使用国产汽车的原则,明确了其目的就是要有利于促进我国汽车工业发展。可惜,这条原则仍然没有得到贯彻执行。该规定再次规定了不同层级干部的车辆配备标准,同时提出了价格因素。即部长级和省长级干部配备排气量3.0升(含3.0升)以下、价格45万元以内的轿车,副部长级和副省长级干部使用排气量3.0升(含3.0升)以下、价格35万元以内的轿车。同时,第一次对其他公务用车提出了标准。即党政机关的其他公务用车一般配备排气量2.0升(含2.0升)以下、价格25万元以内的轿车。也第一次提出了政府采购的概念。明确规定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配备使用和更新车辆要“采取政府采购的方式,公开竞价,统一购置、配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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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可以说,从1999年3月3日,中央的这项调整规定发布之日起,中国公车采购领域开始有了政府采购的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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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此阶段,公务车型呈现出了多样化的趋势,无论是合资品牌还是自主品牌都推出了很多成功的车型。1999年末,上海大众为了满足中国购车者求大的消费心理,特意将原有PL45平台加长10cm,开发出PL45+平台,并以此生产出专为中国市场打造的平台LWB(长轴距)版PassatB5。PassatB5一经推出就得到了市场的追捧,经过10年奋战,帕萨特Passat品牌在中国市场至今仍活跃在中高级车市场,成为大众旗下最具市场号召力的金字招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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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至今依法采购程序完善政府功能开始彰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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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法》的颁布使公务车的采购有法可循,同时让采购更规范、更透明、更经济,节能环保、扶持自主品牌等政策功能开始显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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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6月29日出台的《政府采购法》从法律上对公车采购作出了更加明确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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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法》明确规定政府采购实行集中采购和分散采购相结合。集中采购的范围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布的集中采购目录确定。这种规定实际上开启了集中采购的阶段,让采购更规范、更透明、更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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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该法继续沿用以往的国产化采购原则,在第10条中规定,政府采购应当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但是,法律的规定并没有让国产化采购很好地得以贯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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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对于本国货物没有进一步的解释,比如本国货物是实现注册地原则,还是原产地原则,还是其他什么原则,因此,这项规定引起许多歧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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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所有的采购基本没有考虑到环保节能问题。但是,2006年10月,情况发生了变化。这年,财政部联合环保总局发布《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就公车采购来讲,该清单规定东风标致、东风雪铁龙、NISSAN(日产)、思域、奥迪A6和奥迪A4、宝来、捷达、开迪(Caddy)、现代等九大品牌的车型获得中国环保标志产品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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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清单的重要性在于,从此以后,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在使用财政资金实施政府采购时须优先选择绿色产品。不按规定采购的单位,财政部门有可能拒付采购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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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单同时给市场传递了一个重要信息,那就是政府采购要照顾到环境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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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第一期清单仍显不足,这份清单中没有一家本土企业的产品入围。无疑,这与《政府采购法》中应当采购本国货物有很大的冲突。不过,政府部门很快意识到了这点,第二期、第三期及2009年的第四期绿色清单都逐渐加大了本土企业品牌的数量,大量的自主品牌纷纷入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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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从政府采购应当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规定亮相之后,我国自主汽车品牌开始挺起胸脯为自己争取应得的公务车市场份额。不少中央和省级财政部门也都出台了相关规定,在评标时对自主品牌给予一定的加分。经过多年的努力,自主品牌在公务车中的比例逐年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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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最近一期的中央国家机关公布的公务车入围名单来看,上汽的名爵、荣威,一汽的奔腾,华晨的骏捷、骏捷WAGON、尊驰、阁瑞斯、海狮,重庆长安的悦翔、志翔、杰勋、长安CM8、长安星光4500、长安之星S460,比亚迪的F3、F3DM,吉利的金刚、远景,奇瑞的A5、A3、旗云、东方之子、瑞虎、威麟、开瑞……均榜上有名,自主品牌所占的比例已经达到入围车型的50%,已经开始和合资品牌并驾齐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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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来自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的数据显示,2008年奇瑞汽车采购数量为400余辆,仅次于上海大众,位居2008年安徽省公务车采购量排行榜的第二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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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统计,近5年来,该中心已经采购自主品牌车辆近1000台,并且数量在逐年递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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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管如此,自主品牌车型在公务车市场上还存在着很多障碍,在建国60周年之际,如何让自主品牌在公务车领域拥有更多的话语权,成为这个时代为政府采购人留下的新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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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在各种政策的共同影响下,在政府采购搭建的开放平台上,各汽车企业进入公务车市场的热情极为高涨,进入政府采购市场的车型也日趋多元化,呈百花齐放之势。(徐丽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