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招标与投标网
欢迎访问中国招投标网!  当前时间:
推荐公告
西南大学 - 竞价公告 ...
苏州城北路(长浒大桥~娄江...
2017年度吴江区公路安全...
吴江区庙震桃南段(东方大道...
市妇幼保健院新建妇幼保健中...
苏州市吴江区玛瑙庵大桥改造...
122省道镇江丹阳段(姚庄...
南京地铁运营线路财产保险经...
苏州城北路(长浒大桥~娄江...
[评标结果公示]2017年...
2017年南京市公交专用道...
  你当前所在的位置是:首页 —> 内容页面

厕所改造惹争议信息公开需详尽


 发布时间: 2017-05-22     

近日,一份“全国人大会议中心主楼一二层三个卫生间装修改造项目中标公告”的中标公告书在网络各大媒体传播开来,该公告中的改造项目所中标的1491234元人民币的金额(摘自财政部网站),引起网友的争议、热议和非议。

\r\n

网友的评论从起初对“天价厕所”的定论逐步上升到对人大代表责任的评价,部分论调存在过激之处暂不作评价,但评议之所以和以往对“天价厕所”之类的问题不同,笔者认为,缘起有三:其一,该公告的标的物实在特殊,其金额较大,但公示内容中却仅公布中标单位和金额,详尽不够致其惹争议;其二,同为厕所,此厕绝非街头巷尾之大众公厕,也非居民家中排夜香之室,而为全国人大会议中心主楼之厕,关注受众较多,易将争议升温至热议;其三,招标部门系全国人大会议中心,是全国人大之下辖单位,部门涉及紧密的干群关系,信息公开稍有不详,极易被夸大而评价过激,进而转热议而招非议。

\r\n

全国人大会议中心主楼本身是承担国内高级政府会议的重要载体,同时,也涉及到承担国际性的大型交流会议、高峰论坛等神圣使命,必然关乎国家形象,意义重大。该大楼兴建数年若设施陈旧亟待改造,实属正常。据笔者查证,该主楼采光楼顶也进行过改造,改造项目的中标金额为893738元(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招标采购都是本着节约的原则,此次卫生间改造花费较多必有原因,而且这厕所改造也不是人大代表决策的结果,非议过分夸大,也极为不妥。

\r\n

对改造费用价高价低,姑且不论,争议也好,热议也罢,有议论说明百姓对政府信息的关注有所提高,关注程度普遍增强。增强对政府行为的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自然是好事,但就这个“简洁”的中标公告来看,足见我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机制仍有亟待完善之处。翻开我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制度,不难发现,其最大的着眼点是放在公开的时间和时限,但是对于具体在中标公告中应公开什么内容却规定得不够详尽。

\r\n

笔者认为,政府采购信息公开至少应具备两重意义:一是公开及时,二是公开详尽。尤其对于容易引起百姓争议、热议和非议的问题,应尽可能详尽地公开。

\r\n

完善政府采购信息公开,首先,要适度扩大政府采购信息公开的对象范围,以避争议。中标公告内容过于简单,其根本原因在于长期以来政府采购公告信息内容涉及的对象主要是参与采购的投标方,而不是广大的公民,从而导致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内容适用的受众范围过窄,不具有普适性,进而可能导致民众因误解而惹争议。

\r\n

其次,搭建完善的沟通渠道,建立信息交互机制。对于争议大、投诉多的采购项目,要重新论证,并在之后补充公示内容,做出及时、详实的说明,问题较大的召开信息发布会或网上论坛予以解释,以为热议降温。

\r\n

再次,中标内容公示过程中,对于招标单位的性质、招标项目的主要功能以及重要原因,要予以说明,对于开销的重点支出要给予详实的标注,以减少非议。

\r\n

总之,完善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公示制度,是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的必然要求,是提升政府公信力的有效手段,也是推行透明政府建设的必要保证,对于建立政府与公民间良性的信息沟通机制意义重大,不可小觑。

\r\n

(作者:刘源 单位: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财政税务学院)

\r\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