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域联合采购,是军队物资采购系统在巩固和深化近年来以建制部队为单位的物资集中采购成果基础上,进一步拓展以区域驻军为主体,在建制关系不变、经费预算体系不变、采购审批权限不变、财务支付渠道不变的前提下,汇聚区域部队单位和官兵个人需求,统一搭建采购平台,共同面向市场,联合组织采购的新模式。 \r\n区域联合采购作用意义 \r\n开展区域联合采购,是在目前全军物资采购保障力量不足、采购机构不多的情况下,把物资集中采购改革引向深入的一项重要举措。 \r\n一是有利于落实全面建设现代后勤要求。能够充分利用现有采购保障资源,有效整合物资采购保障力量,优化物资采购网点布局,有利于构建与大联勤相配套的采购保障体系,有利于构建军民结合的现代军事采购与物流体系;二是有利于深化物资集中采购改革。能够加强区域内不同系统、不同隶属关系部队单位的横向衔接和协调,突破部队建制体系对采购工作的束缚,促使物资采购改革在以建制体系和单位集中的基础上,逐步向跨建制、跨系统、跨单位的一体化采购保障模式迈进;三是有利于拓展物资集中采购规模。把小需求汇聚成为大需求,共同面对市场,形成规模优势,就能够更好地提高物资采购规模效益,这也是我们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运用市场机制和“规模经济”理论,提高军费使用效能的最佳途径。 \r\n区域联合采购组织实施 \r\n区域联合采购的组织实施,是以驻城市三军部队和总部所属驻军单位为主体,成立区域联合采购领导小组,共同制定联合采购规章制度,协商确定物资联合采购范围、品种和限额标准。在采购实施过程中,由各部队和单位自主汇总采购需求,集体协商拟制采购计划,依托联勤体系采购力量或具备较强采购保障能力的驻军采购机构,运用大宗物资联合招标采购、同类物资归集需求联合采购、小额零星物资定点协议采购和网上采购等方法组织集中采购,最后由需求单位分签合同、分别结算。 \r\n区域联合采购主要采购方式大致分为3类:第一类是联合招标采购方式。适用于大宗物资采购,如煤炭、电梯、钢材、水泥等通用性强、有明确技术标准和规格要求,且存在市场竞争的物资。第二类是联合竞谈、询价采购方式。适用于有采购预算计划,能够归集的同类物资,且不宜于招标的采购项目。以上两种方式均是根据采购项目情况,由牵头组织单位会同参与单位,统一集中选定供应商(主要是生产商或第一代理销售商),需求单位分签合同,分别结算。第三类是定点协议采购。适用于小额零星物资公务采购和官兵、家属个人购物,主要是日用百货和办公耗材等物品。这种方式是由牵头组织单位,采取招标的方式,每年集中选定一批定点协议供应商(主要是商业销售商,比如商场、超市等)和商定优惠折扣率,用采购卡的形式,实现小额零星公务采购和个人购物。 \r\n区域联合采购发展阶段 \r\n区域联合采购的发展,目前可以划分为3个阶段。 \r\n一是萌芽阶段。2004年以来,各大单位结合自身实际,先行探索了不同背景条件下的联合采购组织模式。比如,沈阳军区、兰州军区分别组织冬季取暖煤联合采购,济南军区划分不同片区组织煤炭和医疗设备联合招标采购,北京军区在石家庄组织区域规模型物资采购,南京军区组织办公用品区域化集中采购,广州军区和总部机关开展网上协议采购,成都军区组织驻藏部队建筑材料集中采购等,都是着眼不同角度、运用不同方法,对区域联合采购进行的初步尝试和探索。 \r\n二是试点阶段。2008年6月,总后印发《关于开展物资区域联合采购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决定在北京、济南、南京、成都4个战区的13个城市,组织开展物资区域联合采购改革试点。这项工作被列入2008年度全军后勤16项重点改革工作之一。各试点单位受领任务后,在抗震救灾、奥运安保等重大保障任务多、工作时间紧的情况下,围绕提高物资采购保障能力,着眼区域实际条件,立足试点工作要求,认真细致筹划工作、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科学规范业务流程、灵活组织采购保障,探索了不同背景条件下的联合采购组织模式,很好地完成了试点任务。探索了区域集中、共同参与、联合采购、共享优惠的采购机制,确立了机制共建、平台共用、资源共享的实施方法,明确了军民结合、服务官兵、互惠互利的发展方向。 \r\n三是深化阶段。今后一个时期,区域联合采购工作总体思路是:以党的十七大精神和胡主席关于国防和军队建设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全面建设现代后勤要求,围绕深化拓展物资采购改革,围绕提高物资集中采购效能,在前期4个战区13个城市试点基础上,利用3年到5年时间,在全国范围内,逐步探索和建立区域一体、平战兼备、军民结合、顺畅高效的军队物资区域联合采购管理模式、运行机制和组织方式,为提高应对多种安全威胁、完成多样化军事任务物资采购保障能力探索路子,为物资采购行业履行职责使命提供更广阔的平台。 \r\n(作者:佟胜海 总后军需物资油料部物资采购管理局副局长) \r\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