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如何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管理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成为内蒙古自治区日前召开的政府采购工作会的主要议题。 \r\n日前内蒙古自治区在总结2008年工作的基础上,结合全国政府采购工作会议相关要求,就如何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管理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及如何推进该区2009年政府采购工作召开了全区政府采购工作会。会上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副巡视员崔更发提出,全区要通过坚决落实管采分离、强化工程采购管理、建立全区统一的电子化采购平台等举措全面落实《意见》。 \r\n一是针对《意见》中提出的管采分离,各盟市必须要落在实处。崔更发认为管采分离要提得明确,提得彻底,各盟市年底前必须彻底实现管采分离,明确职责。 \r\n二是加大工程采购的管理力度。内蒙古自治区提出今年实现工程采购的新突破,即将财政性资金投入建设的工程项目全部纳入政府采购,如未纳入政采,国库将拒付该工程的全部资金。同时,对于未经财政厅审批而接受工程项目的社会代理机构,将给予取消资质的处罚。 \r\n三是建立全区统一的电子化采购平台。在财政部提出的建立全国统一的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及《意见》中提出的加快电子化政府采购建设进程的要求下,内蒙古自治区将把建立全区统一的电子化采购平台作为2009年工作的重点。同时,为确保平台的统一性并便于衔接,自治区要求各盟市要将政府采购信息化建设纳入金财工程统筹考虑。 \r\n四是加强制度建设。内蒙古自治区今年拟出台招标文件范本和合同范本2个增强操作性的文件。在此次会议上,招标文件的范本也征求了各盟市意见,以待完善。 \r\n五是落实政府采购的政策功能。崔更发表示,各级财政部门要将政策功能的落实情况作为重要监管、监察和审计内容,对违反政策功能的单位和个人,依照有关规定予以重罚。据了解,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正会同科技厅研究自治区自主创新产品标准的制定和认定工作,将为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的政策功能提供有力的依据。(田冬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