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江西省政府采购工作在实现从管理部门、采购人、代理机构、评审专家到信息公开、工作程序等多方面制度管理体系建设新突破的基础上又取得了去年全省政府采购规模首超100亿元的显著成绩。 \r\n日前,在井冈山召开的2009年江西省政府采购工作会议上,江西省财政厅纪检组长李梦胜表示,江西省政府采购制度改革之所以能取得这样的显著成绩,是因为得益于建立健全了政府采购制度管理体系。他特别指出,显著成绩集中体现在以下的多项新突破。 \r\n首先是全省政府采购规模迈上了100亿元的新台阶,达到了104.95亿元,同比增长32.95%,资金节约率为11.51%,节约财政性资金达13.65亿元。说到江西省政府采购规模取得的新突破,李梦胜表示,从今年一季度统计数据来看,省本级政府采购规模依旧保持了20%以上的增长势头。他还特别对九江、新余、赣州、南昌等地市的政府采购工作给予了肯定,“九江市和新余市都将工程纳入了政府采购管理,其中九江市全年工程政府采购规模达12.96亿元,占采购总规模的81%,新余市去年政府采购规模也比上年度增长了65%。” \r\n记者从会上了解到,江西省本级以及各地市对于多项涉及民生的政府投资项目纳入政府采购范围管理也是采购规模进一步扩大的有力支柱。其中,江西省已连续3年对全省农村中小学远程教育项目工程实行统一采购,为全省90%的农村中小学校架起了信息高速公路。 \r\n在全省政府采购规模首超百亿大关之时,李梦胜把功劳一方面归功于建立健全政府采购制度管理体系,另一方面归功于去年政府采购执行情况专项检查获得的实质成果。“这也是江西省政府采购工作在制度管理体系建设和执行力上取得的两项新突破。”他阐述道:“政府采购制度管理体系建设取得新突破主要体现在:建立了政府采购管理部门、采购人和政府采购代理机构3方互相监督的管理制度、评审专家抽取管理制度以及政府采购工作程序制度。” \r\n在谈到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的主要工作时,李梦胜依旧把首要工作定在了落实应采尽采,全力扩大政府采购范围上。他表示将重点抓好两个扩大:一是抓好政府采购管理实施范围的扩大,对列入政府采购的项目应全部依法实施政府采购,尤其是要加强部门和单位使用纳入财政管理的其他资金或使用以财政性资金作为还款来源的借(贷)款进行采购的管理。二是抓好工程项目纳入政府采购管理范围的扩大,并制定工程项目施行政府采购管理与实施的办法。(陈昂) \r\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