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将启动采购合同专项检查 \r\n本报讯 为期4个月的天津政府采购合同专项检查即将启动。 \r\n记者日前从天津市政府采购办获悉,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管理工作的意见》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市级预算单位的政府采购行为,由天津市财政局牵头,会同市监察局、市审计局共同开展的政府采购合同专项检查将于6月25日开始,到10月25日结束,历时4个月。 \r\n据天津市财政局政府采购办的相关负责人介绍,政府采购合同的实现,是完成财政资金从预算、支出到使用的最终过程。如果这一环节出现问题,将使前期所有的采购过程都形同走过场。因此,天津市决定从加强政府采购合同的监督管理入手,开展此次政府采购合同专项检查,检查的范围包括市级预算单位及所属单位2007年和2008年政府采购合同签订、执行、验收、付款及相关采购文件归档保存情况,必要时,可延伸检查至有关采购代理机构和相关供应商,并延至以后年度。 \r\n该负责人同时表示,6月25日至7月25日为自查自纠阶段,由市级预算单位对政府采购合同签订、执行等9个方面进行自查。在自查工作结束后的10日内,各预算单位要对自查自纠情况进行归纳整理,查找问题根源并写出自查自纠报告。 \r\n7月25日至9月25日为重点检查阶段。该阶段由三大部门联合组成的专项小组在确定并通知重点检查单位后开展入户检查,核实各单位自查事项,并根据检查情况写出重点检查报告,同时对检查发现的问题提出处理建议或依法下达处理意见。 \r\n9月25日至10月25日为总结整改阶段。在此阶段各预算单位要结合自查自纠和重点检查阶段中发现的问题,制定整改方案,对整改措施不力、落实结果不好、工作走过场的,专项检查小组将责成其重新进行整改。(田冬梅) \r\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