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几天,福建省福州市各市直单位和市政府采购中心显得异常忙碌。政府采购工作人员不仅要保证手头繁琐的工作能够有条不紊地处理,还要忙着学习新规定,根据新规定从事网上竞价采购和公开招标采购。 \r\n 他们学习和依据的新规定,正是日前福建省福州市财政局下发的《关于调整网上竞价采购项目范围、采购限额标准等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以下简称《补充通知》)。 \r\n 提升服务 经验成制度 \r\n 据了解,早在2007年,福州市财政局就依据福建省财政厅出台的《关于省级公务车辆实行网上竞价采购有关事项的通知》和《关于省级计算机等一般设备实行网上竞价采购有关事项的通知》规定,针对公务车辆和计算机等通用设备的采购出台了《关于市级单位公务车辆、计算机等实行网上竞价采购有关事项的通知》的文件。 \r\n 时隔两年,提到对原有文件进行补充和调整的初衷,福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主任王乾定表示,一方面是为更好地为市直各采购单位做好服务,提高采购效率,细化服务流程;另一方面,要通过补充规定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的政策功能,落实以政府采购促进产品市场的各项政策措施。 \r\n “政府采购制度在发展,我们的工作也在稳步推进,在实际工作中总结出的一些工作经验,要使之形成制度,提高对实际工作的要求,从而促使工作更上一个台阶。”王乾定说。 \r\n 网上竞价范围扩大至14项 \r\n 据了解,2007年《关于市级单位公务车辆、计算机等实行网上竞价采购有关事项的通知》规定,福州市市直各单位可以实行网上竞价采购的项目包括公务车辆、摄影、摄像机、空调(不含中央空调)、计算机、打印机、传真机、复印机、速印机、投影仪10项品目。 \r\n 《补充通知》则在原有基础上,增加了“服务器、路由器、交换机、调制解调器” 等4项品目。 \r\n 对此,王乾定表示,随着电子化政府采购技术的进步,电子化采购方式的优势日益突显出来,《补充通知》增加网上竞价采购的范围,正是为了提高这些通用类品目的采购效率。 \r\n 限额标准调低至15万元 \r\n 《补充通知》中规定:摄影机、摄像机、空调(不含中央空调)、计算机、打印机、传真机、复印机、速印机、投影仪、服务器、路由器、交换机、调制解调器单个或批量采购预算金额达1万元(含1万元)以上、15万元以下的,实行网上竞价采购;超过15万元(含15万元)的,实行公开招标采购。 \r\n 与原有文件相比,新规定将摄影机、摄像机等13项品目的网上竞价采购限额从30万元调低至15万元。对此王乾定介绍说,这样规定是为了扩大公开招标的采购范围。“公开招标是政府采购的首选采购方式,也是竞争最充分最公开透明的采购方式。” \r\n 此外,为进一步提速增效,《补充通知》还规定,财政局不再对网上竞价项目采购计划办理批复,市直各采购单位要直接向政府采购中心提交网上竞价项目采购计划,并委托其办理。政府采购中心要对网上竞价项目的节能、减排、环境标志、自主创新产品、进口产品等政府采购进行政策把关,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并于每月终三天内将上月份采购计划及竞标结果统计表报送市财政局备案。(作者:刘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