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招标与投标网
欢迎访问中国招投标网!  当前时间:
推荐公告
西南大学 - 竞价公告 ...
苏州城北路(长浒大桥~娄江...
2017年度吴江区公路安全...
吴江区庙震桃南段(东方大道...
市妇幼保健院新建妇幼保健中...
苏州市吴江区玛瑙庵大桥改造...
122省道镇江丹阳段(姚庄...
南京地铁运营线路财产保险经...
苏州城北路(长浒大桥~娄江...
[评标结果公示]2017年...
2017年南京市公交专用道...
  你当前所在的位置是:首页 —> 内容页面

合肥市施行大建设路桥项目主材集中采购《细则》


 发布时间: 2017-05-22     

  [建设部门不能严格履行主材采购管理职责,造成直接经济损失超过50000元,主要领导作检查并处5000元罚款,分管领导就地免职,直接责任人予以开除或解聘。记者昨日获悉,合肥市《大建设路桥项目主要材料集中采购实施细则》日前通过市委常委会议审议通过,正式开始施行。

\r\n

  为节约建设成本、确保大建设工程质量和进度,并从源头上预防腐败,合肥市此次特制定并施行该《细则》,仅规定今后大建设主材采购一律按照有效最低价的原则进行,同时还对集中采购工作流程作出了详细规定。

\r\n

  此外,《细则》还针对各相关单位在主材采购及使用过程中,不能严格履行各自职责的行为,定下处罚标准,如不能严格履行主材采购管理职责,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50000元以下的,直接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并处5000元罚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50000元以上的,主要领导向市委市政府作检查并处5000元罚款,分管领导就地免职,直接责任人予以开除或解聘。(作者:檀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