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落实信息公开条例,实行政务公开,增加集中采购的透明度,济南市政府采购中心将所有采购项目的信息在网上发布。无论招标采购项目还是非招标采购项目,都通过网上公开信息这种方式,让尽可能多的供应商知晓并有机会参与,杜绝暗箱操作行为。 \r\n 信息不公开直接影响非招标采购项目的竞争烈度。采购中心在经办竞争性谈判、询价、单一来源等非招标采购项目时,一律公开采购信息。中心制定了《采购信息发布格式及要求》,对需在省、市财政采购信息网和中心网站上发布的采购信息,进一步明确,并作为中心督察的一项内容;对采购信息发布的格式、发布时限予以规范,严格按照上级要求编制发布采购信息,力求规范、详细。同时将所有采购项目的中标、成交结果在中心网站发布,增加透明度。 \r\n 为解决半透明的问题,对单一来源采购项目中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由市财政局先在网上公示,公示无异议的再审批,采购中心依据审批单办理单一来源采购。截至目前,共计发布采购公告516条,更正公告14条,中标、成交公告129条。 \r\n 透明式的采购机制,虽然增加了工作量,但参与的供应商明显多了,成功率也高了,实现了事前、事中(发生调整或变更、对有关问题进行澄清的应发布变更公告)、事后的公开,为中心实施“透明工程”,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r\n (本报记者 咸春玲) \r\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