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为有效推进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工作,使企业充分了解《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以下简称《清单》)编制中的问题,日前,中国质量认证中心在安徽举办了照明电器产品及办公设备产品政府采购专题研讨会。 \r\n 在本次研讨会上,认证中心相关负责人对企业提出的节能认证环节中的问题一一作答,并对第五期《清单》进行了重点讲解。该中心资源节约产品认证暨政府采购推进办公室工作人员权威在对《清单》编制情况作介绍时表示,产品能否进入《清单》,必须根据其节能性能、技术水平和市场成熟程度等因素择优确定。同时,只有满足通用、节能效果突出以及5家以上企业充分竞争等条件的产品方能进入政府强制采购范围。因此,部分企业认为只要通过节能产品认证即可进入《清单》的想法是不准确的,节能产品认证只是对产品能效性能的技术性认可,《清单》的制定还需要综合考虑相关政策需求。 \r\n 此外,对于申请节能认证的企业容易忽略的问题,该中心负责人在现场也一一做了分析,这些问题突出表现在:一是企业品牌过多、制造商名称多样化,导致认证时名目繁琐;二是制造商更名没有及时通知认证中心,致使认证证书上制造商名称与实际名称不符,认证证书失去有效性;三是认证证书有效期到期,制造商没有及时办理延续认证工作。该负责人表示,这些容易被企业忽视的问题往往使其与《清单》失之交臂。 \r\n 在本次会议上,财政部及发改委有关负责人也到会听取了企业各方的意见及建议,他们表示,将充分考虑企业的建议,进一步完善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的有关政策措施。(王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