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自5月10日起,天津市药品集中采购将全面覆盖公立医疗机构。这是该市首次将药品集中采购由原来的二级以上医院向社区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扩展。 \r\n记者从天津市药品集中采购招标中心(以下简称中心)了解到,自5月10日起,这些医疗机构使用的药品除个别特殊药品及中药饮片外将全面实行网上集中采购,采购周期暂定为一年。 \r\n据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本次集中采购采取“4个统一”的方式,即统一制定药品采购目录、统一确定药品价格体系、统一网上采购、统一配送。这种方式一是可以减少药品在购销过程中的环节和不必要的流程,保障用药安全,降低药价;二是所有药品实行网上采购,避免各种不正当交易和暗箱操作,医疗机构用药将更加阳光透明,便于监管;三是药品在二级以上医院将实现同城同价,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由于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价格更低,最高降幅可达25%以上。 \r\n本次集中采购参照《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用药参考目录》,除个别特殊药品外,包括了天津全市各级医疗机构临床使用的所有西药品种及除中药饮片外的中成药。其中,中成药部分在天津为首次实行全品种集中采购。天津市第一中心医院药剂科负责人向记者介绍说,该院正在为5月10日即将实行的新价格与品种积极准备。他认为此次药招品种能够满足不同层次的医疗机构以及不同患者的医疗需求。 \r\n本次集中采购工作是天津市2009年20项民心工程及卫生改革的8项措施之一,由天津市药品集中采购联席会议及其办公室直接领导,中心具体组织实施。据了解,这已经是中心第六次进行药品集中采购招标工作。与此前相比,这一次药品集采覆盖范围更为全面,操作更加规范,网络平台技术也更加成熟。(实习记者 赵环宇) \r\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