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公告
|
|
|
|
你当前所在的位置是:首页 —> 内容页面 |
|
|
|
陕西:办公消耗用品物业管理首入采购目录
|
发布时间: 2017-05-22 |
日前,《陕西省省级单位2009年~2010年政府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以下简称《新目录》)“浮出水面”,该目录由省政府办公厅颁发。有别与以往采购目录一年一换的惯例,《新目录》的有效期将延续2年。不仅如此,《新目录》还对协议供货品目做了适度增加。网络服务、物业管理等品目被正式归入服务类采购旗下。适应陕西政府采购的新情况,《新目录》出现了不少新变化。 \r\n \r\n 有效期延续2年 \r\n \r\n 据陕西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处一位负责人介绍,今年为了制定《新目录》,采购处相关人员参考了许多省和中央国家机关的采购目录,吸取了其他地区一些经验和作法。适应工作中的新情况,《新目录》的内容不仅有所调整,有效期也有了一定变化。 \r\n \r\n 有别于以往采购目录一年一换的惯例,《新目录》的有效期将作适当延伸,有效期将延续至2010年。这位负责人介绍,之所以作这样的考虑,主要是因为近几年采购目录虽然每年一定,但总体来说,大的变化是比较少的。今年的目录有效期虽然延续到了2年,但如有必要,也会作一定的调整,到时采购管理部门会发文予以补充。 \r\n \r\n 协议供货品目增加 \r\n \r\n 这位负责人透露,《新目录》中,对协议供货的调整是比较大的。以往规定比较粗的部分,均作了细化。如对交通工具的界定,以往只简单的将其概括为“机动车辆”,今年的新目录中,对协议供货的交通工具作了详细的罗列,指出轿车、面包车、客车、皮卡、卡车、越野车(吉普车)、专用汽车(警车、救护车、消防车、通讯和广播车、工程车、工具车、洒水车、道路清扫车、垃圾车等)、摩托车、电动车等均在协议供货范围内。 \r\n \r\n 《新目录》中,对办公设备类的协议供货产品做了增加,电话机首次出现在新的办公设备协议供货产品中。过去的家具类协议供货局限于空调、电视机等产品,如今还增加了冰柜、饮水机、微波炉、洗衣机等。网络设备中增加了硬件防火墙、UPS等产品。 \r\n \r\n 不仅如此,新一期的协议供货品目还迎来了“新军”加盟,移动储存设备、办公消耗用品等首次正式出现在采购目录中。《新目录》明确,U盘、移动硬盘、数码伴侣、录音笔等移动储存设备,数据库管理系统、中间件软件、办公软件等通用软件均属于协议供货范畴。 \r\n \r\n 服务类采购扩容 \r\n \r\n 协议供货品目增加是《新目录》的一大亮点,《新目录》还有一块变换比较大的环节就在服务类采购项目上。《新目录》中服务类采购品目同样有所增加。网络服务费、租赁、培训、物业管理正式出现在《新目录》中。与传统的服务类采购项目相比,这两个品目是这两年新兴的两种采购品目,不少省市都是在近1、2年才开始尝试这两个领域的政府采购。 \r\n \r\n 2008年的目录中,工程设计和监理单项金额在20万元(含20万元)以上的,才被划入通用类服务采购项目,而现实情况是大多数这类工程设计、监理项目都是在20万元以下的,为拓宽政府采购范围,《新目录》对今年的金额门槛作了下浮,指出单项金额在5万元(含5万元)以上的,都属于通用服务采购项目。 \r\n \r\n 2008年,各种专用票据、材料的印刷,单项预算金额3万元以上方划入通用类采购,采购单位小金额的印刷基本上是半年或季度结算,现在统一实行定点采购。 \r\n \r\n 分散采购限额上提 \r\n \r\n 与大多数省市采购目录只对公开招标的限额作强调不同,陕西的采购目录对分散采购、公开招标、询价、竞争性谈判采购的限额均有涉及。 \r\n \r\n “过去我们对分散采购的限额标准,只提了政府采购目录以内的,没有去提政府采购目录以外的。《新目录》里采购目录以内、以外的都作了具体的要求。”这位负责人如是介绍了新采购限额标准的一大变化。《新目录》要求,货物和服务分散采购的限额标准为:政府采购目录以内、单项或批量金额超过0.5万元不足5万元的货物和服务,不足0.5万元(含0.5万元)不需办理审批手续;政府采购目录以外、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和服务,经财政部门批准,实行分散采购,可由采购人自行组织实施,但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必须委托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组织实施;工程分散采购的限额标准为:政府采购目录以内、单项金额超过5万元不足20万元的各类工程,不足5万元(含5万元)不需办理审批手续;政府采购目录以外、限额标准以上的各类工程,经财政部门批准后,实行分散采购,可由采购人自行组织实施,但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必须委托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组织实施。新一期货物和服务的分散采购限额比去年略有上提,去年的这一标准为单项预算金额超过0.5万元不足3万元。 \r\n \r\n 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为货物和服务项目单项或批量金额在50万元(含50万元)以上;省政府采购中心组织实施的工程项目在100万元(含100万元)以上。 \r\n \r\n 竞争性谈判数额标准为货物、服务项目单项或批量金额在20万元(含20万元)~50万元、工程项目在20万元(含20万元)~100万元。 \r\n \r\n 询价采购数额标准为单项或批量金额在5万元(含5万元)~2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必须委托省政府采购中心采用询价方式组织实施。(作者:冯君 ) \r\n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