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林清平)今年2月,青阳县招标管理局组织县开发区光明新村3栋安置房招标采购,招标前采购预算678.63万元,中标价632万元,节约资金近50万元。记者日前了解到,该局自2007年成立以来,共完成招标采购544次,采购额2亿多元,两年共节约资金4000万元。 \r\n 作为全市唯一的一家县级招标管理机构,青阳县招标管理局自成立以来,始终坚持“阳光作业,廉洁高效、诚信服务”的理念,不断创新采购方式,致力规范采购行为,确保了政府采购的公平、公正、高效运行。 \r\n 该局变分散、零星采购为集中采购。对大宗办公用品实行同类需求打包采购、个性需求有序采购,既节省了劳动力,又提高了资金节约率。严格规范投标保证金收退方式和程序。投标保证金由现金改为汇票或转账支票,收退对象由个人改为投标单位,同时加大保证金的额度,抬高投标门槛,从而有效阻止了围标、挂标、串标等不良现象的发生。确保工程类招标方法及评标办法更加公平、科学、合理。改变过去单一的最低价法为合理低价法和综合评方法,既提高了投标人的积极性,又保证了工作质量;根据工程类型的不同,灵活运用明标、暗标;技术标只作为门槛分,不记总分,最大限度的减少人为因素。 \r\n 为有效提高招标采购的评审质量,该局建立了近百人的评审专家库,对投资额度大、专业性强、要求高的项目,一改过去的指定评委为随机抽取,评委的抽取范围扩大到了周边县区。与此同时,进一步加强招标采购的监管力度,严格执行“事前核准、事中监督、事后备案”的运行机制。对财政性资金项目,尤其是工程项目的立项批文、资金落实、设计图纸、预算等的审核严格把关,确保每个项目的招标采购合法合规;采取集中会审的方式对投标人报名资格、招标文件进行审查,严格执行报批程序。开标、定标邀请监察、检察和行业主管部门全程监督,重大项目进行现场公正;对货物类和服务类项目招标后实行合同鉴证制度,对工程类项目招标后实行技术标书、施工合同、工程决算备案制。 \r\n 据了解,目前,青阳县政府采购领域已由单纯的货物采购延伸到工程类、服务类采购,采购资金的构成从财政安排的预算内资金扩展到包括预算内外、自筹资金等各种财政性资金,采购人也由县直机关、事业单位扩大到乡镇、村及企业。 \r\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