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云南省政府购买服务事项将按照《政府采购法》规定统一纳入政府采购管理。 \r\n 据记者了解,为进一步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实现财政资金由花钱养人向花钱办事转变,云南省日前发出《关于控制财政供养人员增长推行政府购买服务工作的意见(试行)》通知。通知规定,凡符合政府购买服务的事项,均可纳入政府购买服务范围;政府购买服务事项要按照《政府采购法》规定统一纳入政府采购管理,并坚持在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原则下以公开招标方式确定。待服务供应方确定后,由购买服务的单位与服务供应方签订正式的政府购买服务合同,合同期限原则上不超过3年,具体事项由各行业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报政府购买服务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批准。同时,对于政府购买服务的相关费用要纳入同级财政预算。购买服务的支出规模应低于由政府直接提供该项服务原有经费支出规模。 \r\n 据介绍,云南省纳入政府购买服务的事项要满足具有公益属性、适宜于制定量化评估指标体系和具备竞争市场3个条件。为此,该省圈定了政府购买服务的范围和领域,即:确定部分省级机关在信息网络服务、培训教育、会议接待和后勤服务等重点领域进行试点,同时对事业单位也提出了要积极推行政府购买服务工作的要求,并鼓励昆明、红河2个综合改革试点州(市)在市政公用事业、民政事业、城市社区卫生服务和机关后勤等领域进行试点。(袁瑞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