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9日,记者从湖北省武汉市财政局获悉,从今年年初开始,代理武汉市政府采购项目的中介机构必须按要求将相关项目的操作信息及时通过互联网报送武汉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r\n \r\n 据武汉市财政局政府采购办副主任龚平文介绍,代理机构具体上报的信息包括市级公开招标、邀请招标和竞争性谈判采购项目的采购公告、采购文件、评标情况、中标公告等相关信息。采购代理机构须及时通过该办新开发的“武汉市政府采购业务管理系统”(下称代理机构管理系统)上传上述信息,武汉采购办将定期对采购代理机构进行考核打分。 \r\n \r\n 龚平文表示,武汉市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系统是武汉市财政局在去年新开发的,现在正处在试用阶段。开发这个系统的直接动因,是为了配合武汉市监察局“政府采购电子监察系统”相关数据采集的需要,系统内的信息将发送到武汉市监察局公共的数据采集服务器上。 \r\n \r\n “我们原来有在政府内网上的政府采购管理系统,主要针对采购人。但根据信息安全要求,社会代理机构不能接入政府内网,所以单独开发了基于公开的因特网的社会代理机构管理系统。”龚平文说。 \r\n \r\n 武汉威鹏科技有限公司负责该系统的开发。据该公司政府采购业务部王频介绍,目前系统运行状况稳定,用户提的问题主要是系统使用的初级问题,等用户深入使用系统后提出改进要求时,会进行针对性的改进。(作者:孙立群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