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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中标后若违规供应 三年禁入政府采购市场


 发布时间: 2017-05-22     

  人民网河南视窗讯  大河网-河南法制报报道:昨日,从郑州市政府传来消息,今后,对于政府采购违规协议供应商,不仅要给予经济处罚,并且3年不得进入政府采购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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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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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采购看价格看“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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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悉,去年,政府采购共完成2827个项目,合同金额13112万元,节约资金686万元。政府采购中也暴露出了个别单位在媒体价不真实、虚高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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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因之一是中标方缺乏诚信,为追求商业利润对参与招标时的承诺不到位,个别采购人协议供货采购时不是货比三家,而是直接与有 “关系”的协议供应商直接采购,并在审批时提高预算价格进行最高限价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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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举措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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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违约供应商3年禁入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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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后,违反规定的采购单位和供货商都将被拒之于市场之外。郑州市规定,采购单位违反规定除接受处理外,还将在媒体上通报批评。供货商有违法情况时,应按规定承担相关的经济、法律责任,并予以通报,情节严重的,由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取消其协议供货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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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另外,今后郑州市还将进行专项政府采购执行情况的突击检查,对违规协议供应商,不仅给予经济处罚,还规定其3年不得进入政府采购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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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举措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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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标者不允许是独家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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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标者如果是某品牌的代理,在招标中必须指定3家及以上的地区供应商,否则将提前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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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另外,在供货合同中,供应商还要严格规定商品的品种、规格、数量,供货期限,付款方式,索赔等条款。如果违反承诺,除了在政府采购领域进行“黑名单”通报外,还将在信用档案中被记上一笔,并予以公布。(首席记者 李红 实习生 葛晓燕 雷秀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