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冯欣楠 张辉)参与政府采购项目招标未中,美的武汉销售公司提出质疑。(见本报2月13日《美的空调参与本地采购遭“阻击”》。昨日,武昌区政府采购中心对本报记者表示,该项目投标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法》的程序,并对美的未能中标作出解释。 \r\n 武昌区政府采购中心介绍,此次招标从价格、技术、服务等7方面进行综合评价,其中价格占比达到50%,技术占比35%,综合得分最高者为中标人。 \r\n 武昌区政府采购中心出具5位现场评委的评分表,翻看每张评分表,由于报价低,美的在价格分数上得到满分50分,比中标企业多5-6分。但在其他方面美的落后中标企业10分上下。综合得分美的排在中标企业之后。 \r\n 就美的提出“中标企业柜机能效比不达标”一事,采购中心解释,能效比只是技术评分指标体系中的一个允许有偏离值的指标,评标专家已扣除中标企业相应的技术分。 \r\n 采购中心表示,1月15日收到美的销售公司的质疑函时,还得到美的提供的一份产品资料,其中许多指标明显优于美的代理商投标时标明的参数。“但我们只能按标书上的指标评分。” \r\n 1月22日,采购中心曾经回函美的,但没有披露评比的具体内容,答复原则性较强,美的收到回函认为无法解除困惑。采购中心解释,按招标文件规定,开标后直至授予中标人合同为止,凡属于对投标文件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有关的资料,均需严格保密。“我们也考虑改进,多与企业沟通,减少信息不对称。” \r\n 2月13日,本报报道见报当日,市财政局政府采购办主任即致电本报,表示2月10日收到美的销售公司递交的投诉书,非常重视,正在调查摸清情况,将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法》,给企业一个满意的答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