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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政府采购放低“身架”


 发布时间: 2017-05-22     

  新年伊始,合肥市政府采购中心就出台了一条鼓舞中小企业的利好消息:2月1日起,凡是参加政府采购项目的竞标企业履约保证金金额在1000元以下的一律实行免收。这意味着更多的中小企业可以加入到政府采购的竞争中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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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合肥市招投标中心相关负责人士介绍,万元以下的政府采购项目约占到每年合肥政府采购项目的5%~8%,这些政府采购项目虽然额度不大,但都必须遵照严格的流程与环节。为了优化省城的投资环境,减轻供应商的投标成本,同时提高政府采购的竞争力,减少竞标的相关繁琐程序。从2009年2月1日起,合肥市对政府采购项目中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金额在1000元以下(含1000元)的实行免收。这样简化环节,可以吸引更多的中小企业来参与政府采购项目的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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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收取保证金,那供应商一旦违规不履约,会不会引发规避责任等后果呢?这位负责人士表示,如供货商在投标及合同履约阶段出现违法行为,仍应按照政府采购法的规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而不是单纯地以没收保证金这样的举措进行处罚,通过这样的约束与自我约束来规范和建立诚信的市场。(杨丹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