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市正式出台了《关于10万元(含)以下政府采购项目进行询价采购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根据《通知》,市政府采购中心配置相对统一的小额采购项目都将采用询价的方式进行。 \r\n 从8次到3次 \r\n 政府采购就是要简化工作、减少程序。市政府采购中心把相对较小的项目划入到询价采购的范围,减少了很多不必要的程序。今后我市10万元(含)以下的政府采购项目进行询价,共需要九个步骤,《通知》中也对九个步骤作了逐一的讲解。 \r\n 如果是公开招标的项目,一个供应商前前后后要来采购中心8次,市政府采购中心负责人李深河说,如果10万以下的项目都采用询价方式采购,那么供应商只需要来中心3次便可以完成项目了。 \r\n 成立专门询价小组 \r\n 该《通知》适用于配置相对统一的政府采购项目。采购人首先要先填写《政府采购审批表》并到财政部门进行核准,采购中心组织编写《济南市政府采购询价表》,并注明有关的询价事项。《询价表》完成后,将在相关网站上进行公开发布,并接受供应商的报价。经过确定供应商、签订合同、供应商供货、货物验收和资金结算等环节后,整个询价过程就得以完成。 \r\n 为了做好询价采购,市政府采购中心成立了询价小组,专门负责询价采购事宜。《询价表》编制完毕后,经采购单位签字确认,要在济南市政府采购网上公布信息,且信息的公示时间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r\n 明确成交程序 \r\n 为了规范询价采购的程序,在以后询价采购进行的过程中,属于采购中心供应商库内的合格供应商方可报价。各合格供应商须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报价,超出报价时间的报价属于无效报价。此外,询价小组人员根据各供应商的有效报价,在满足要求的前提下,以价格最低为成交供应商;在价格相同时,以供货时间周期短的为成交供应商;在以上两项相同的情况下,以上传报价时间早的为成交供应商。 (本报记者 宋姝辉) \r\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