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网1月18日讯 (海峡导报记者 余乃鎏)从2009年4月1日起,厦门市机关事业单位将实行大宗货物政府采购。 \r\n 厦门市财政局网站日前发布的这一消息称,厦门机关事业单位的大宗货物政府采购,将先选择一般办公用品 (如复印纸、笔、文件夹)、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空调、打印机、复印机、投影仪、扫描仪、电视机、办公桌椅、学校课桌椅、医疗设备、广播电视设备、财政投融资基建项目中的电梯 (含扶梯)、中央空调、备用发电机组等进行试点,再视整体运行情况逐步推广。 \r\n 消息说,大宗货物政府采购统一委托厦门经发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办理,该公司负责汇总采购需求、办理招标事宜、与中标供应商签订合同、配送货物和售后服务等。 \r\n 据介绍,通过实行大宗货物政府采购,一方面可形成较大采购规模,充分发挥规模采购的效益,降低采购成本,防止各单位采购造成的腐败现象;另一方面还可吸引更多产品生产厂家直接参与到政府采购中来,减少政府采购供货的中间环节,有效降低采购成本。 \r\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