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n 伴随着扩大内需措施的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被寄予厚望。政府采购为何能够成为扩大内需的主力军?它又该如何完成这一重要使命?对此,中央财经大学徐焕东教授认为—— \r\n \r\n田冬梅 \r\n \r\n 扩大内需政策迈入从中央到地方践行的关键阶段,对于政府采购在此政策中扮演的角色以及政府采购到底能够在多大程度上推动扩大内需前行等,记者采访了中央财经大学徐焕东教授,他从以下几方面予以阐述。 \r\n 加大采购力度 缓解社会供需矛盾 \r\n 国务院提出扩大内需的10项措施,包括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加快基础设施建设、加强生态环境建设、加快医疗卫生、文化教育事业发展、加快灾后重建、提高城乡居民收入、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加大金融对经济的支持力度等。在这10项举措中,徐焕东认为,除了增值税改革和金融政策外,其余8项均涉及政府采购。在上世纪90年代末和本世纪初,我国采取的政府举债,增加政府投资,将民间潜在的购买力转化为政府的现实购买力,在应对危机和维护经济稳定上都发挥了极其重要的作用,这次扩大内需的举措同样着力于政府采购。那么为何政府采购具有如此的魅力? \r\n 徐焕东强调,在经济危机的冲击下,以微观主体利益为出发点的民间采购可能会出现购买力收缩,引发社会整体消费需求的缩减,从而加速经济衰退的步伐。而此时,着眼于全社会的整体利益、长远利益的政府采购,应该主动加大采购的频率和力度,缓解供需矛盾。政府采购因其采购数量庞大,对社会总消费市场具有无可替代的拉动作用,采购的种类、采购的方式等都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当前的经济和政策的倾向性,因而奠定了政府采购在宏观经济调节中的重要地位。毫无疑问,政府采购必然会成为此次扩大内需的主力军。 \r\n 全方位出击共 享政府采购成果 \r\n 此次扩大内需在结构分布上可谓是特色鲜明,徐焕东这样总结道:“多方面增加政府需求,全方位拉动经济增长。” 扩大内需10项措施,突出不同方面的政府需求。加快铁路、公路和机场等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等措施突出体现国家对于民生工程方面的政府需求;加快生态环境建设和节能减排则重在增加环境保护相关领域的政府需求,促进环境与经济的和谐发展环保;加快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城乡居民收入以及加快医疗卫生、文化教育事业等涉及“三农”的措施,则体现国家对于农村和西部地区发展的政府投入,增加农村地区和西部地区的政府需求;而对灾后重建方面的政府投资则是一项拉动各方需求的综合措施。如此扩大内需虽然涉及到政府采购的8项措施,却从民生、环保、“三农”、社保等全方位增加政府采购需求。 \r\n 政府直接采购 牵引巨大间接需求 \r\n 扩大内需政策凸显政府采购支出对于不同行业、不同地区均衡发展的带动作用。此次扩大内需的投资方式,并不仅仅是依靠政府单独投资力的运作,而是通过政府的直接投资,带动地方投资和社会投资的一种滚雪球式的增长方式。到2010年底,中央将安排11800亿元,带动地方和社会总投资达4万亿元。对此,徐焕东认为,如此的政府投资更加突出配套性和拼盘性资金的模式,在政府投入的基础上,启动地方配套、企业配套、个人投入的多方拼凑,最终引发总投资的增加。 \r\n 扩大内需每一项措施的背后都牵引和带动着无数相关行业的发展。加快建设保障性住房和铁路、公路、机场等重大基础设施建设,是一种纯粹意义上的政府购买行为。采取政府直接出资采购的方式,通过加大基础设施建设的投资力度,将有效增加对钢材、水泥和建筑材料等方面的政府需求,为相关产业提供更多的商业机会,同时促进就业,引领企业快速“过冬”,从而有效增加需求,迎来整个社会消费的“暖春”。同时自主创新产业的发展,在经济普遍偏紧的情况下,政府增加自主创新方面的支出或者减少自主创新方面的税收负担,都将对增加自主创新方面的投入发挥重要的作用。 \r\n “三农”问题也是此次扩大内需的一个关键,而对于涉及“三农”的相关措施,则更多的是采取通过政府补贴带动农村和社会投资的形式,进而带动农民消费的积极性,推动整个农村市场的总体消费的增长。农村的这个庞大的消费市场,由于受到农村经济发展的限制和农民消费观念等的影响,一直以来都没有发挥拉动消费的作用。徐焕东特别强调,这次扩大内需重在开拓消费市场,通过增加农民的收入,包括提高明年粮食最低收购价格,提高农资综合直补、良种补贴、农机具补贴等标准,将大大增加农民种植和养殖的积极性,刺激社会不同方面增加对农业的投入,对于增加社会采购需求同样具有重要作用。如此的拉动效应,必然会引发扩大内需的全面“开张”。 \r\n 每笔投资落实 尚需法律保驾护航 \r\n 据悉在第4季度安排的中央投资1000亿元中,用于加快建设保障性住房投入100亿元,农村基础设施340亿元,铁路、公路、机场等重大基础设施建设250亿元,占据整个4季度投资的69%,用于医疗卫生、文化教育事业方面的投入是130亿元。徐焕东认为,加强基础设施建设,重在民生,在如此的投入下,如何确保政府的每一分钱都用在刀刃上,而不是体现面子工程、形象工程,就需要法律的保驾护航。 \r\n 政府的每一笔投资都应该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法》、《招标投标法》等相关的法律程序予以落实,只有从法律的角度加以监管,才能确保政府采购真正发挥维护经济发展的作用。 \r\n 徐焕东同时强调,政府采购的本质就是为社会公众服务,满足社会公众的需求,在扩大内需的大背景下,要严防单纯为采购而采购,为扩大内需而扩大内需。目前,各地都陷入争分夺秒为项目的投资热中,鉴于此要谨防盲目投资。立项目、强投资一定要建立在满足社会公众实际需要的基础上,既要重点突出也要兼顾均匀分布,切记不能脱离政府采购的本质,要切实提高每一分钱的使用效益。扩大内需,尽量消减金融危机对我国经济的不利影响,可谓任重而道远。 |